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吴的脸上阴晴不定,但最终他抹了把脸:“我不该说他的裤门襟……”
“什么?”
“他当时的裤门襟翕开……没扣纽扣……我忍了好一阵,终于憋不住提醒他:他的鸟在放风。”
戴维能想象警长当时的表情:“就这样?”
“他没说话,我解释了一下我没有恶意,只是告诉他仪表整洁是很重要的,他邋里邋遢地来盘问我,我怀疑他只是想敲诈我一些钱,并不是真的警务人员。”
我的天啊……“后来呢?”
“没怎么啊,他把警徽亮出来我就闭嘴了。”吴气冲冲地说,“结果他是一个小心眼儿,一个卑鄙小人。”
虽然说得没错,但并没有什么用。
戴维又抹了一把脸,内心一阵疲惫,他决定换个话题:“那个……今天晚上来镇上的印第安人,个子高高的,很凶悍,我在来这里的第一天应该碰到过他,他朝我射箭,还朝我扔匕首,跟你来时遇到的那些印第安人是同一个部落的吗?”
“长什么样?”
戴维把那个人的外貌叙述了一下,包括脸上和身上的油彩,带着明显不太情愿使用的褒义词来。
吴若有所思地摸着下巴:“听起来就像是血狼本人。只有他才跟洛徳镇的人有这么多过节。他是休休尼人,也有说法是阿帕奇人,反正洛徳镇附近的部落不是休休尼人的,就是阿帕奇人的。我听说过他,洛徳镇和周围的白人都知道他。你知道印第安人的名字都来自于他们的个人功绩吧?我还是从一个跟白人做生意的印第安人那里听说他名字的来历——他在13岁的时候,就已经独立杀死了两匹狼,然后剥下血淋淋的皮披着回了部落。他是个出色的猎手,不过他的猎物可不只限于郊狼,他杀掉的狼多,白人也不少,剥下的头皮可以钉成一串流苏了。传说他喜欢猎杀移民和落单的探矿者,州政府也发布过对他的通缉令,但从来没有人捉到过他。”
听起来简直是男主角的设定,戴维想,这么出名的话,那自己应该找他要个签名才对。不过,这样的机会还是不要有才好……
“他会经常跟洛德镇的人对上吗?那个叫血狼的。”
“以前没怎么注意,不过最近这几个月倒是真挺频繁的,”吴想了想,“我记得卢卡斯警长已经组织人围剿他好多次,不过始终没有抓到他。反正白人和印第安人的事我们都知道,他们可不能像我们一样坐下来愉快地聊天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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